译文
彩云飞逝,碧霞漫天,心中惆怅有人知道多少。看不见合欢花,只能独自依在相思树旁。
与伊人道别的场景历历在目,内心的情感也说不清楚。心甘情愿地到深夜,去数尽那绵长的相思雨。
注释
生查(zhā)子:唐教坊曲名。调见《尊前集》。仄韵,双调,四十字,上下片各为一首仄韵五言绝句。单数句不是韵位,但末一字限用平声,在双数句用韵。始见韦应物词。生查子,又名《楚云深》、《相和柳》、《睛色入青山》、《梅溪渡》、《陌上郎》、《遇仙楂》、《愁风月》、《绿罗裙》等。
彩云飞:彩云飞逝。
碧落:道家称东方第一层天,碧霞满空,叫做“碧落”。后泛
上片首句一出,迷惘之情油然而生。“惆怅彩云飞,碧落知何许?”彩云随风飘散,恍然若梦,天空这么大,会飞到哪里去呢?可无论飞到哪里,我也再见不到这朵云彩了。此处运用了托比之法,也意味着词人与恋人分别,再会无期,万般想念,万分猜测此刻都已成空,只剩下无穷尽的孤单和独自一人的凄凉。人常常为才刚见到,却又转瞬即逝的事物所伤感,云彩如此,爱情如此,生命亦如此。“合欢花”与“相思树”作为对仗的一组意象,前者作为生气的象征,古人以此花赠人,谓可消忧解怨。后者却为死后的纪念,是恋人死后从坟墓中长出的合抱树。同是爱情的见证,但词人却不见了“合欢花”,只能空依“相思树。”更加表明了纳兰在填此词时悲伤与绝望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