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邻窃斧
列御寇〔先秦〕
人有亡斧者,意其邻之子,视其行步,窃斧也;颜色,窃斧也;言语,窃斧也;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斧也。
俄而,抇于谷而得其斧,他日复见其邻人之子,动作态度无似窃斧者。
其邻之子非变也,己则变矣;变也者无他,有所尤也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从前有个人,丢失了一把斧子。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,观察那人走路的样子,像是偷斧子的;看那人的神色表情,也像是偷斧子的;听他的言谈话语,更像是偷斧子的,那人的一言一行,一举一动,无不像偷斧子的。
不久之后,丢斧子的人在山谷里掘出了那把斧子,再留心察看邻居家的儿子,就觉得他无论是神态还动作都不像偷斧子的了。
变的不是邻居的儿子,而是自己的心态。变的原因也没有其他,是被偏见所蒙蔽。
注释
亡:丢失。
意:怀疑。
视:看。
行步:行走
颜色:脸上的神色表情。
俄而:不
简析
此文生动揭示了主观偏见对人的判断产生的巨大影响。起初,失斧者因先入为主的猜疑,将邻居之子的一举一动都视为偷斧的表现,体现了心理暗示下的认知扭曲;而找到斧头后,同样的行为举止却不再被视作偷窃,是真相大白后认知的逆转。故事结尾指出,变化的不是邻居之子,而是失斧者的心态,这归因于内心的偏见与无端指责。这则寓言故事警示人们应避免主观臆断,处理事情、考虑问题、判断是非,都应该实事求是,尊重客观事实。
与人为善
孟子〔先秦〕
孟子曰:“子路,人告之以有过,则喜。禹闻善言,则拜。大舜有大焉,善与人同。舍己从人,乐取于人以为善。自耕稼、陶、渔以至为帝,无非取于人者。取诸人以为善,是与人为善者也。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。”《孟子》
唐雎说信陵君
佚名〔先秦〕
信陵君杀晋鄙,救邯郸,破秦人,存赵国,赵王自郊迎。
唐雎谓信陵君曰:“臣闻之曰:事有不可知者,有不可不知者;有不可忘者,有不可不忘者。”信陵君曰:“何谓也?”对曰:“人之憎我也,不可不知也;吾憎人也,不可得而知也。人之有德于我也,不可忘也;吾有德于人也,不可不忘也。今君杀晋鄙,救邯郸,破秦人,存赵国,此大德也。今赵王自郊迎,卒然见赵王,愿君之忘之也。”信陵君曰:“无忌谨受教。”
卫人迎新妇
《战国策》〔先秦〕
卫人迎新妇,妇上车,问:“骖马,谁马也?”御曰:“借之。”新妇谓仆曰:“拊骖,无笞服。”车至门,扶,教送母:“灭灶,将失火。”入室见臼,曰:“徙之牖下,妨往来者。”主人笑之。此三言者,皆要言也,然而不免为笑者,蚤晚之时失也。